2024年10月25
1. 证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(单位已注销可不提供)。
2. 证照上目前的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/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3. 证照上目前的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/经营者签字按手印一份“情况说明(缴销)”,并盖公章(遗失需先补刻)。
4. 工商局出具的“准予注销通知书”原件和复印件(未出具可不提供)。
5. 税务局出具的“清税证明”(未出具可不提供)。
6. 需缴销的印章(由制章单位缴销后出具《回收证明》)。
7. 证照上目前的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/经营者到印章公司采集人像。
8. 证照上目前的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/经营者无法到场的,需要签字按手印一份“授权委托书(缴销)”,并盖公章(遗失需先补刻)。
9. 由受托人带上以上原件和复印件,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印章公司采集人像。